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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 16:1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2-07       报名截止:见文内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学校(园)提前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新平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学校(园)提前招聘在职在编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2年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签定就业补充协议。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
(四)最低综合成绩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聘用。
(五)聘用后在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或报考其他单位招聘。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条件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学科) |
证书要求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语文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数学教师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英语教师 |
2 |
英语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地理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化学教师 |
1 |
化学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一中学 |
高中体育教师 |
1 |
体育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三中学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语文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
新平县第三中学 |
高中英语教师 |
2 |
英语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三中学 |
高中物理教师 |
1 |
物理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三中学 |
高中生物教师 |
1 |
生命科学及相近专业 |
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水塘中学 |
初中数学教师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及相近专业 |
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水塘中学 |
初中英语教师 |
1 |
英语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水塘中学 |
初中历史教师 |
1 |
历史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水塘中学 |
初中政治教师 |
1 |
道德与法制学科类及相近专业 |
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红星中学 |
心理学教师 |
1 |
心理学类专业 |
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一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3 |
学前教育及相近专业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二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3 |
学前教育及相近专业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新平县第三幼儿园 |
幼儿园教师 |
4 |
学前教育及相近专业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12月 7 日(9:00-11:30 13:00-17:00)
地点:丽水云泉大酒店 一楼大堂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学校(园)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A4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明(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和相关获奖证书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上述材料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每个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所招聘岗位已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应聘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签订就业补充协议的,此岗位其他报名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专业测试。
2.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学校(园)提前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报名审查通过,U盘拷贝或工作QQ群上传交工作人员)。
招聘小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和专业测试
1.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工作QQ群临时通知,不再电话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 12月7日报名起,后续环节视工作进度情况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后续工作等待通知安排。
3. 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分别通知参加专业测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评:体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达不到比例全部面试者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4. 面试、专业测试比重为2:8.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试讲、专业技能测评)。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签订就业补充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分钟)内签订就业补充协议。第一名放弃岗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第二名为拟聘用人员,以此类推。应聘者与招聘单位主管局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后违约者,缴纳招聘单位主管局6万元(陆万元)违约金。
(五)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不进入体检环节;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幼儿教师岗位同时加检《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中规定增加的检查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则就业补充协议视为无效;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则就业补充协议视为无效;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以上情形均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愿放弃公示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五、纪律要求
(一)诚信报考,所提交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就读学校。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聘用主管局、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 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
(二)“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高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面试测评场所。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面试测评场所。
(五)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面试测评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报名咨询电话: 新平县教体局 0877-7011259
新平县人社局 0877-7015696
监 督 电 话: 新平县纪委监委 0877-7011126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6日